详细内容:江苏美极隆太阳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经销商政策
为规范市场运作,稳定客情关系,建立与经销商之间友好互信、长期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,从而实现合作双方共赢之目的,特制定本政策。
一、经销商基本条件: 1、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,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、资信和口碑。 2、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,有良好的品牌意识和销售创意。 3、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和较完善的营业设施。 4、具备专注的事业心和良好的社会关系和营销渠道。 5、具有较好的理解和学习能力。 二、星级经销商要求: 1、首次提货:乡镇级经销商首次提货不低于4万元,县(市)级经销商首次提货不低于6万元,地(市)级以上经销商首次提货不低于10万元。 2、销售量:乡镇级经销商年销售量不得低于10万元,县(市)级经销商年销售量不得低于30万元,(地区)市级经销商年销售量不得低于50万元。 3、店面要求:乡镇级经销商店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,县(市)级经销商店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,地(市)级以上经销商店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。 4、安装质量保证金:乡镇级经销商须交纳2000元安装质量保证金,县市级经销
可行性分析:
招商方式:代理
投资预算:5000元-10万元
招商要求:有热水器经销经验、有水暖建材经营历史
具体流程:双方洽谈
备 注:
|
|
|